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
根据《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》,本院决定对1件刑事案件举行公开听证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听证时间:
年11月23日(星期二)下午15:00
二、听证方式:
现场旁听。社会公众可在年11月23日上午11:3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。(疫情期间,为防范疫情控制人流,旁听人员数量不超过10人,敬请谅解。)
三、听证地点:
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五楼检察听证室
四、注意事项:
(一)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,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。未经听证机构同意,不得录音录像。
(二)参加听证人员需佩戴口罩、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,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。
五、联系方式:
联系人:张铉钏-
特此公告。
安龙县人民检察院
年11月22日
来源:安龙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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